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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无畏代表什么(十四种无畏什么意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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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无畏手串的寓意十四无畏代表什么佛教的十四无畏是指的什么

十四无畏手串的寓意是十四种无畏的功德。保护佩戴者免于十四种灾难和恐惧,让佩戴者福慧双修,事业顺利,平安吉祥。十四无畏是观世音菩萨在楞严经上得到的印证,用来成就观世音菩萨的十四种功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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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观音菩萨与十方、三世、六道等一切众生同一悲仰,令诸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的功德。十四无畏:

1)使众生返照自性,获得解脱,是为无畏。

2)使众生旋转知见,苟遇火难,火不能烧,是为无畏。

3)使众生旋转观听,虽遇大水所漂,水不能溺,是为无畏。

4)使众生入于罗刹鬼国,鬼自灭恶,是为无畏。

5)使众生六根消复,临当被害,刀段段折坏,是为无畏。

6)菩萨明照十方,使众生不受药叉、诸幽冥所害,是为无畏。

7)使众生不受虚妄声尘系缚,是为无畏。

8)使众生行于险路如行坦途,遇贼不受劫,是为无畏。

9)使性多淫者,不生色念,是为无畏。

10)使怀忿记恨之人不生嗔恚,是为无畏。

11)使一切昏钝无善心之人,远离痴暗,是为无畏。

12)使无子众生,欲求男者,令得生男,是为无畏。

13)使无子众生,欲求女者,即得生女,是为无畏。

14)使众生持观音名号者所得福德与恒河沙数无异。

《楞严经》卷六载,观世音菩萨闻熏闻修,以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、六道等一切众生同一悲仰,令诸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。

一者,由我不自观音,以观观者,令彼十方苦恼众生,观其音声,即得解脱。

灭除苦恼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苦恼难)逼迫外身,名苦;逼迫内心,名恼。菩萨不自观世间之音声,只观能观者是谁,所以智光不外照,不随声尘所起知见,没有虚妄,一切真寂,所以不受苦恼。因此,受苦众生,但能一心称菩萨名,菩萨则观其称念音声,寻声救苦,令其即得解脱苦恼,是为苦恼无畏。

二者,知见旋复,令诸众生,设入大火,火不能烧。

灭除火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火难)知见旋复者,在心名叫「知」,在眼叫做「见」;「知」、「见」之性热,则属于火。众生执着知见,而菩萨则能旋转知见,回复真空,复归自性之真知真见,心体内寂,内见觉之火既息,而外间一切果报大火,恶业大火,烦恼大火,都不能烧,此即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,故一心称名者,即为大悲威光所摄,不堕火难,则大火难无畏矣。

三者,观听旋复,令诸众生,大水所漂,水不能溺。

灭除水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水难)观听旋复者,「观」和「听」之性动,闻根是属于水,与一切水性相通,虚明湛寂,菩萨能够旋转观听,以复真空,闻业既除,所以水不能溺。是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,使众生之果报水、恶业水、烦恼水,一切都不能溺,灭除九界妄水,而登佛彼岸,是故大水难无畏。

四者,断灭妄想,心无杀害,令诸众生,入诸鬼国,鬼不能害。

脱除鬼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恶鬼及罗刹鬼国难)菩萨证悟实性,断灭妄想,妄想既灭,心无杀害念,完全超越鬼神的心理行为。若众生法自在,菩萨观机逗教为菩萨众生说辩才被逗设使众生入于罗刹鬼国,鬼亦不能害,如此则无畏罗刹恶鬼矣。

五者,熏闻成闻,六根销复,同于声听,能令众生,临当被害,刀段段坏,使其兵戈,犹如割水,亦如吹光,性无摇动。

脱除刑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刀兵刑具难)熏闻成闻者,是菩萨反闻自性,本觉内熏,返妄闻而归真闻,耳根既返源,六根同时清净。六根害人,与兵刃无异。菩萨六根既皆消灭,以复真空,一切尘境,同于声尘听闻之性。菩萨以此不动不坏的根本加被众生,众生临当被害,恭敬称念菩萨,则刀刃所加,段段折坏,纵然其刀不坏,其身亦无所损,犹如以刀割水,水无断痕,如风吹光,光不息灭,自然无畏刀兵刑罚之难矣。

六者,闻熏精明,明遍法界,则诸幽暗性不能全,能令众生,药叉罗刹,鸠盘茶鬼,及毗舍遮,富单那等,虽近其傍,目不能视。

脱除祟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鬼祟难)药叉(又名轻捷,食人之男鬼);罗刹(又名可畏,食人之女鬼)。人尸若臭,可以咒养令其新鲜而后食,属北方天王管辖。鸠盘茶(魇魅鬼),能魇魅于人,属南方增长天王管辖。毗舍(噉精气鬼),能噉人及五谷之精气,乃东方持国天王管辖。富单那(热病鬼),乃西方广目天王管辖。其余诸鬼,性皆幽暗。菩萨闻熏功深,达到极至时,本元真精,晶莹发光,明照法界,譬如烈日,幽暗即消;众生虽被药叉诸幽暗者来近其侧,然菩萨之精明能使药叉之目受明夺,自不能视,则诸鬼难亦无畏矣。

七者,音性圆销,观听返入,离诸尘妄,能令众生,禁系枷锁,所不能着。

脱除囚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枷锁难)音性圆销者,是当返闻时,音声动静二性,了然不生,观听返入,根尘双灭,如是内无所系,外无所拘束,是谓受虚妄声尘系缚,菩萨以此妙力加被众生,遇难人民,若能一心称念圣号,即成感应,禁系枷锁,(在颈名枷,练脚名锁)都不能着其身,自然而脱,此为枷锁难无畏矣。

八者,灭音圆闻,遍生慈力,能令众生,经过险路,贼不能劫。

脱除贼难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贼难)灭音圆闻者,即菩萨反闻入流时,灭音而解脱声尘的结缚,反闻而圆证根性,外没有敌对,皆融于一心,故能遍生慈力,菩萨以此修行力,大利众生,令彼得乐,是故众生能志心称念圣号,经于险路如行坦途,或遇恶寇,惨心毒人者,悉化慈悲眷属,是为劫贼难无畏。

九者,熏闻离尘,色所不劫,能令一切多淫众生,远离贪欲。

离贪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贪毒难)贪、瞋、痴,名为三时,能毒害法身慧命,甚可怖畏。熏闻离尘,色不能劫者,是菩萨因熏闻而离声尘,不被色尘所劫,六尘结缚齐解,随色现色,不为色所劫持,如镜现影,如水现形,能使一切性多淫念之人,远离贪爱欲乐。是以言三毒无畏者,非纵恶无所畏,乃由持菩萨名离毒,是为无畏。又贪瞋痴是三涂因,多贪众生堕地狱;多瞋众生堕饿鬼;多痴则堕畜生,故应常念观世音菩萨以消灭三毒。

十者,纯音无尘,根境圆融,无对所对,能令一切忿恨众生,离诸瞋恚。

离瞋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瞋毒难)纯音无尘是纯一清净的闻音妙性,没有所对的声尘,外无所对之境,内也没有能对的根,根与境圆融一体;瞋怒生于拂逆敌对,既绝对待,瞋恚自无从而生。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,菩萨以自证的无瞋妙力,使心怀忿恨的众生,仗慈风扫除恚热,离诸瞋恚,自可无畏矣。

十一者,销尘旋明,法界身心,犹如琉璃,朗彻无碍,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,永离痴暗。

离痴(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痴毒难)妄尘所蔽,无明所障,名之为痴。具足见惑为昏;具足思惑为钝;具足无明为性障。消尘旋明者,谓菩萨消除所缘之妄尘,旋复自性之本明,脱黏内伏,伏归元真,发本明耀,所以外之法界、内之身心,犹如琉璃宝,洞然朗照,内外明彻,无所障碍,菩萨以此自证之大智妙力,加被众生,能令一切无善心之昏迷愚痴众生远离痴暗钝愚。阿颠迦,又名无善心,痴之最重也。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,以正念而袪邪执,仗智日以破昏蒙,便得永离痴暗,则痴毒可无畏矣。

十二者,融形复闻,不动道场,涉入世间,不坏世界,能遍十方,供养微尘诸佛如来,各各佛边为法王子,能令法界无子众生,欲求男者,诞生福德智慧之男。

应求男(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男愿)世人如无儿子,必生三畏。一畏年老无人照料;二畏后事无人办理;三畏宗嗣无人继承,香灯断绝,由此三畏故必求生男。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,为满众生所愿,化四大假合的幻形,归返一真的闻性,浑身成一圆融清净宝觉,不动道场而涉入世间,随类现身,依理成事,又不破坏世间之假相,能遍至十方,供养微尘诸佛,禀承其法,各为法子,而能绍继法王,有男子之道,故能感而生男。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,菩萨以这种福慧妙力加被众生,能令法界无子众生,生德福智慧之男,此则为求男无畏矣。

十三者,六根圆通,明照无二,含十方界,立大圆镜空如来藏,承顺十方微尘如来,秘密法门,受领无失,能令法界无子众生,欲求女者,诞生端正福德柔顺,众人爱敬有相之女。

应求女(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女愿)古德云:男承内嗣,女结外亲,有男无女,亦非全美。菩萨六根圆通,明照无二,通达无碍,含摄法界,如大圆镜,以此承顺法门,受领无失。承顺即坤仪柔德,有女子之道,故能感而生女。果能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,菩萨以此自在妙力加被众生,能令法界无女之众生得端正福德柔顺之女,是为求女无畏。

十四者,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,现住世间诸法王子,有六十二恒河沙数,修法垂范,教化众生,随顺众生,方便智慧,各各不同,由我所得圆通本根,发妙耳门,然后身心微妙含容,周遍法界,能令众生持我名号,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,二人福德正等无异。

持名得福(此段说持名菩萨施无畏)众生有以但持观世音菩萨名,不持诸菩萨名者,恐一名不及多名而生怖畏。此三千大千世界(指娑婆世界),有一百亿须弥山、有一百亿日月、有一百亿四天下、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之多的法王子,住三界六道之内,随类化身,亲作式范,教化众生,随顺众生的根性,以方便智,用各种权宜方法,善巧教化。观音菩萨得真圆通,能使求福众生持彼名号,就等同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及持无数菩萨名号一样,是为持名无畏。

观音菩萨发十二大愿:救三灾(火、水、风);脱四难(刑难、鬼难、囚难、贼难);离三毒(贪、瞋、痴);应二求(求男、求女);持名得福。由斯十二大愿,演变为十四种无畏力施于众生。称观世音菩萨圣号,更可解脱其他地狱、饿鬼、畜生、生老病死、毒龙恶兽、咒诅毒药、怖畏军阵、苦恼死厄等难。持菩萨名号,能得如斯多之利益,众生何其愚昧而不行哉?

十四无畏

【“世尊!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,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,令诸众生于我身心,获十四种无畏功德。”】

【义贯】

“世尊,我复以此”返“闻”而“熏”转八识,返“闻”而“修”证圆通所依之“金刚三昧无作妙力”,而得“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”菩提涅槃“故,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”得“十四种无畏功德”之益。

1.令离八难无畏

【“一者、由我不自观音,以观观者。令彼十方苦恼众生,观其音声,即得解脱。

二者、知见旋复,令诸众生,设入大火,火不能烧。

三者、观听旋复,令诸众生,大水所漂,水不能溺。

四者、断灭妄想,心无杀害,令诸众生,入诸鬼国,鬼不能害。”】

【注释】

“我不自观音,以观观者”:“观音”,观众生求救之音声。“以观观者”,而观我所观者,即是观我所要救拔之众生。此谓,我不只是自己观众生求救之声,而观我所欲救拔者。

“令彼十方苦恼众生,观其音声,即得解脱”:而是要加持或教导十方世界,正受苦恼的众生,亦得自己返观其念菩萨之音声,亦即,也以此因缘而自修返闻自性法门,与我一般,因而得究竟解脱;而非纯粹只是等着靠我去救他。如是,能自修而度脱者,方是究竟解脱。故此第一种施无畏者,是十四无畏之总,是真究竟无畏,故列第一。

“知见旋复”:自此以下,十三种无畏,首先皆是菩萨自述为何能得此无畏功德之因,亦即说明菩萨以修何法门,而能得此无畏功德。“知见”,代表六根的功能:见、闻、觉、知、尝、嗅。“旋复”,旋妄复真。此言,以我修行将六根的知见等旋妄复真,而得圆通三昧,故能令众生入火不烧。

“观听旋复”:以我自己修行将耳根之观听之功旋妄复真,以此三昧加持之力,能令众生堕水不溺。

“断灭妄想,心无杀害”:由我自己修行断除六识之妄想分别,且心无杀害,故超越鬼神之心行,因此我能加持众生,当其入于鬼国,不被鬼害。

【义贯】

“一者、由我不”只是“自”己“观”众生求救之“音”声,“以观”我所“观者”而去拔济求救者,而是进一步欲加持“令彼十方”世界中受“苦恼”之“众生”,皆得自返“观其”念菩萨之“音声”,因此自能与我一般,返闻自性,“即”自证“得”究竟“解脱”。

“二者”、以我自己修行将六根之“知见”等功能“旋”妄“复”真,而得圆通金刚三昧,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,能“令诸众生”犹如我身,“设入大火,火不能烧”。

“三者”、以自己修行将耳根之“观听”功能“旋”妄“复”真,而得圆通金刚三昧,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,能“令诸众生”犹如我身,若为“大水所漂,水不能溺”。

“四者”、以我自己修行外不缘尘,内不循根,识心不生,故“断灭”六识“妄想”分别,且“心无杀害”,以此清净心行乃超越一切鬼神之心行,故能以此三昧加持之力“令诸众生”,若“入诸鬼国,鬼不能害”。

【“五者、熏闻成闻,六根销复,同于声听,能令众生临当被害,刀段段坏。使其兵戈犹如割水,亦如吹光,性无摇动。

六者、闻熏精明,明遍法界,则诸幽暗,性不能全,能令众生,药叉、罗刹、鸠槃茶鬼、及毗舍遮、富单那等,虽近其旁。目不能视。

七者、音性圆销,观听返入,离诸尘妄,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著。

八者、灭音圆闻,遍生慈力,能令众生经过险路,贼不能劫。”】

【注释】

“熏闻成闻”:返熏妄闻成为真闻。

“六根销复,同于声听”:六根销妄复真。“听”,即闻性。“同于声听”,即与闻性相同。

“犹如割水”:刀虽割水,水亦无断痕,故无所伤。

“亦如吹光”:“光”,太阳光。亦如以口吹太阳光,太阳光是吹不熄的。

“闻熏精明,明遍法界”:由于我以“返闻”法门熏修,而得复本精之妙明,此妙明遍照法界。

“则诸幽暗,性不能全”:“幽暗”,幽隐暗昧。诸鬼众皆是以幽暗为性,菩萨妙明加持所致,则诸鬼之幽暗性不能保全。

“鸠槃茶鬼”:即魇魅鬼。

“毗舍遮”:啖精气鬼。

“富单那”:主热病鬼。

“音性圆销,观听返入”:“音性”,即音声之动静二性。“观听”,观照能听闻之性。“返入”,逆流返入本性。

“灭音圆闻”:“灭音”,寂灭音声生灭之相。“圆闻”,而圆证闻性。

【义贯】

“五者”、以我修返闻照性,反“熏”妄“闻”而“成”真“闻,六根销”妄“复”真,“同于声听”之性(闻性),以此复真金刚三昧之力,“能”加持“令众生”之身犹如我身,“临当被害,刀段段坏”,或能“使其兵戈犹如割水”,水无断痕,或虽刀刃加身“亦如”以口“吹”日“光”,日光不灭;是故,我能加持令众生藏“性”所显真空妙有之身“无”有“摇动”。

“六者、”我以返“闻”法门“熏”修、得复本“精”妙“明”,此妙“明”之性“遍”照“法界,则”令“诸幽”隐“暗”昧之“性不能”自“全”,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,“能令众生”之身犹如我身,遍身光明,因此,若有“药叉、罗刹、鸠槃茶鬼,及毗舍遮、富单那等,虽近其旁,目不能视”,故不能为害。

“七者”、以我修“音”声之动静二“性圆销,观”照能“听”闻之性,逆流“返入”本性,故诸尘销灭,“离诸尘妄”,以此销尘金刚三昧力故,“能”加持“令众生”之身犹如我身,一切“禁系枷锁所不能著”。

“八者”、以我修习返闻入流,寂“灭音”声而“圆”证“闻”性故,“遍生慈力”,一此加持力,“能令众生经过险路,贼不能动”。

【诠论】以上为八难无畏。

2.令离三毒无畏

【“九者、熏闻离尘,色所不劫,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。

十者、纯音无尘,根境圆融,无对所对,能令一切忿恨众生,离诸瞋恚。

十一者、销尘旋明,法界身心犹如琉璃,朗彻无碍,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,永离痴暗。”】

【注释】

“熏闻离尘,色所不劫”:以我熏修“出流”之妄闻,令成“入流”之真闻,而得离尘,故色尘不能劫夺、或动摇我心。

“纯音无尘,根境圆融”:以我修反观纯一闻性所显之妙音,别无所对之尘,亦即“动静二相了然不生”,故内根外境圆融无碍。

“无对所对”:无能对、所对,故绝一切对立差别。

“销尘旋明,法界身心犹如琉璃”:“销尘”,以我修行销除所缘之妄尘。“旋明”,旋复本性之妙明。“法界”,外身。“身心”,内身。此谓,因此能令外之法界、内之身心,皆如琉璃一般通彻光明。

“阿颠迦”:义为无善心,亦即心中无善法之众生,以其根暗钝,故于法不了,不能摄受任何善法,故心中无善;交光法师说此为愚痴之极者。

【义贯】

“九者”、以我修行“熏”出流之妄“闻”而为入流之真闻,故能“离尘”染,“色”尘“所不”能“劫”夺,以此离尘金刚三昧力故,“能”加持“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”。

“十者”、以我修反观“纯”一闻性所显妙“音”别“无”所对之“尘”:所对之尘即销,能对之尘亦寂,故内“根”外“境圆融”无碍,“无”能“对、所对”之对立差别,以此三昧力故,“能”加持“令一切忿恨众生,离诸”互相敌对之“瞋恚”心。

“十一者”、以我修行“销”除所缘妄“尘,旋”复本性妙“明”,令外之九“法界”、内之“身心”皆“犹如琉璃”,内外明“朗”照“彻无碍”,以此金刚三昧力故,“能”加持“令一切昏”迷暗“钝性障”者,乃至如“诸阿颠迦”(心极昧劣暗钝无善者),“永离”愚“痴暗”钝。

3.满子息愿无畏

【“十二者、融形复闻,不动道场,涉入世间,不坏世界;能遍十方,供养微尘诸佛如来;各各佛边为法王子。能令法界无子众生,欲求男者,诞生福德智慧之男。”

十三者、六根圆通,明照无二,含十方界,立大圆镜,空如来藏,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,受领无失,能令法界无子众生,欲求女者,诞生端正、福德、柔顺、众人爱敬、有相之女。”】

【注释】

“融形复闻”:“融”,销融。“形”,四大幻形。“复闻”,旋复真闻之性。

“不动道场”:“不动”,以不生不灭故不动。“道场”,真如之理体,亦即真如本心。

“涉入世间”:“涉入”,起于大悲,依三昧力,故能涉入。“世间”,有三种世间:器世间、有情世间、真觉世间。菩萨以三昧之力,于此三世间皆能涉入无碍。

“不坏世界”:菩萨虽以三昧力涉入世间,但亦不破坏世间之因果,以无我相故。

“明照无二”:“明”,表圆通之体。“照”,表圆通之用。“体”与“用”二者对于已达圆通境界之菩萨而言,已无差别,他已能即体即用,即用即体,无二无别,是为体用圆通之相。

“含十方界”:“含”,裹也。此圆通之体与用含裹了十方世界,十方之佛世界尽在其中。

“立大圆镜,空如来藏”:“圆镜”之义,圆者,圆满也;镜有二义:一、能照、二、能摄、能映。“如来藏”有二相:一、空如来藏;二、不空如来藏。“空如来藏”之“空”字,是清净义,以究竟清净,不著一切相,故名为空。空如来藏亦是,此如来藏,自性清净,不生不灭,故离一切相,故名空如来藏。又,空如来藏亦是能含、能容一切之义。“不空如来藏”,为从空起用,能生一切法之义,即是由清净性而出生一切庄严之义。是故虽则空如来藏乃究竟清净,然于此毕竟空中,得出生十法界一切森罗万象、有物有则、庄严之相;此即不空如来藏之用。是故,空如来藏即是“不变之体”,不空如来藏即是“随缘能生”之用。若依究竟而言,如来藏之“体”与“用”实非二相,实是体用一如;如是体用一如之相用即称为“空不空如来藏”,而显如来藏即体即用,即用即体、中道圆融之究竟理体。

“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”:“承顺”,承受顺应。亦即以立大圆镜之空如来藏,广大无边,能含能摄一切,故能摄受十方如来之秘密法门。为何说“秘密法门”呢?此有二义:一、以此求男女之法为“与愿法”,在相上是属于密教中之“增益法”,故称之为秘密法门。二、菩萨欲行此增益法,满众生愿,而又须不坏因果法,须有大神通,照见此祈求之众生于无量劫中,有无善根因缘,能堪受此福,菩萨方得转变其现生原有之因缘;又须以大神通方便之力,引摄令其生起善心、修福积德,方能得配受此福,而不坏因果。

【义贯】

“十二者”、以我修行,销“融”四大幻“形”,旋“复”一真之“闻”性,证入“不动”无生之理体真如“道场”,以三昧力“涉入”三“世间”(器世间、有情世间、正觉世间),而能“不坏世界”之因果等相;且“能”普“遍”至于“十方”佛世界,“供养”如“微尘”数之“诸佛如来”,于“各各佛边为法王子”,承事如来,助佛转轮。“能令”十方“法界”中,“无子”之“众生,欲求男者,诞生福德智慧之男”。

“十三者”、以我返闻自性,“六根圆”融“通”达,体用之“明照无二,含”裹“十方”诸佛世“界”,于本性中“立”如“大圆镜”之“空如来藏”,以此而得“承”受“顺”应“十方微尘如来”所有“秘密法门”,皆能“受领无失”,以此等秘密法门三昧加持力故,“能令法界无子众生,欲求女者,诞生”容貌“端正”、具备“福德”、性情“柔顺、众人爱敬、有”福德“相之女”。

【诠论】

本章经文中的“涉入世间,不坏世界”,这句“不坏世界”非常重要,这也正是诸佛菩萨与一切外道的神不同之处。这“不坏世界”,在《大般若经》中又称为“不坏相”,义即,不坏法相或因果相。因为一切世间甚至出世间法,皆以因果而成,故一切众生之有福无福、有智无智,都是承先世因果,亦即都是自己修来的。因此,若由于前世所修,今世得福,旁人也夺他不得;若前世少修,今世无福,旁人也爱莫能助。然若有人今世无福而欲求福,菩萨虽心慈悲,也不能凭空“赐福”,若菩萨平白赐福,除了破坏因果法外,菩萨还犯了著我相、我所相之过咎,以有能赐、所赐,及能改变因果故,如此,则菩萨便与外道之神没什么差别;因为外道之神,皆以其强盛的我见、我相而遂行其意志(所谓“上帝的意旨”),于其爱者则以福蔽之,于其恶者则惩处之、杀灭之。欲界之神祇,其爱憎犹如凡夫。诸佛菩萨则不如是,以佛菩萨究竟清净,离于我相、我所相,故诸有所作,皆以大慈悲智慧之力,顺于真俗二谛一切因果法相,故于一切众生究竟大利而不著我能、我所。是故唯佛得称“无所著等正觉”。因此许知,菩萨虽以慈悲愿力,欲满众生所求;但菩萨的本意还是在于知彼众生具有善根,而欲以此因缘,引摄其发心修行。若众生能自修行,则能自致无上福德,一切所求无不皆遂。

再者,佛菩萨之所以不坏法相,除了因为不著我相外,还有两层意义:其一为由于慈悲,导引众生不昧因果,且依循因果,若能依循因果即能依循正理;依循正理方能依循智慧,而不盲从依循任何人依于爱憎的意志,或依循任何邪知邪见。其二、若佛菩萨现神通而坏法相,改变因果,那就不是究竟之行,因此,佛菩萨不是没有这个能力,只是不逞这个能,况且若佛菩萨单方面的以神通力改变因果或任何法相,纵使能改变部分众生之因缘,也无法改变一切众生的因缘;又即使能改变其于一时,也不能永远改变,故非究竟。所以诸佛菩萨之所为,通常皆是随顺众生之因缘,而予以适当之加持、及开示之,令得解行悟入、自修自获果报,如此方是究竟。这就是佛法与外道法最大的不同,为佛弟子不可不知。

最后,关于祈求观音菩萨而生男女,据圆瑛老法师说,他也是因父母求观世音菩萨而生的;详见圆瑛法师著《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》(下册页九一八——九一九)。

4.持名殊胜无畏

【“十四者、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,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,修法垂范,教化众生,随顺众生,方便智慧,各各不同。由我所得圆通本根,发妙耳门,然后身心微妙含容、周遍法界,能令众生持我名号,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,二人福德正等无异,世尊!我一名号,与彼众多名号无异,由我修习得真圆通。”】

【注释】

“此三千大千世界”:即是娑婆世界。一个三千大千世界(即一佛世界),共有百亿须弥山,百亿日月,及百亿四天下。

“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”:这是观世音菩萨以圣慧眼现量所见,见此娑婆世界中,共有这么多大菩萨,于三界六道随类化身,乘愿利生。

“修法垂范”:“垂”,留下、垂示。“范”,典范。此诸菩萨自修种种法,为众生作示范、留下典范。以菩萨若不示现自修,则光有言教、没有身教,众生便没有“样本”可看,即不知怎么修。其次,菩萨若不自修,而光教他修,众生便不能心悦诚服,因为他们会说:“光是嘴巴上说,自己又不作。”所以菩萨必须“修法垂范”,不能徒托空言。

“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,二人福德正等无异”:“彼”,指另外一人,也就是持六十二恒河沙菩萨圣号的人。“共”,同时。此谓有一人持观音圣号,在此同时,另外一人则持六十二恒河沙数菩萨圣号。结果,这两人所得的功德,“正等无异”,完全相等、一般无二。

【义贯】

“十四者”、于“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”之释迦牟尼佛世界中,“现在”此“世间”之“诸法王子”共“有六十二恒河沙数”于三界六道中,或有示现“修法垂范”众生,令众生知所依循,或有以法“教化众生,随顺众生”根性,以善巧“方便智慧”之力示现四摄,“各各”菩萨皆有“不同”示现。“由我所得圆通”之“本”修“根,发”自微“妙”之“耳门,然后身心微妙含容”十方,“周遍法界”,以此三昧力加持,“能令众生”若有一人“持我名号,与彼”另外一人“共”(同时)“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”名号者,“二人”所得“福德正等无异。世尊,我一名号,与彼众多名号无异,由我修习得真圆通”故。

【诠论】

此段中,观世音菩萨说:“持我名号,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,二人福德正等无异。”这有两层意义,其一、从表相来看,这表示观世音菩萨的功德之殊胜。其二、从实相上来看,请注意观世音菩萨的措辞:“正等无异”,而非:我的一个名号胜过六十二恒沙菩萨名号,这表示:“一与多无异”,正如观世音菩萨在下面一句经文中所说。这就是菩萨的密语密义。这密义是什么呢?菩萨说法显示二谛:一、俗谛,二、胜义谛。以俗谛观之,法法各别;由胜义谛观之,诸法一如,无有高下;若能如是了者,即是圆持菩萨圣号。

又,此段经文最后,观世音菩萨说:“由我修习得真圆通。”为何说他所得者为“真圆通”?因为观世音菩萨所修者为返流照性,契入如来藏心,此是最真实、最究竟处,一切万法、世出世间,由此而出,故以此“如来密因”所起之圆通三昧,即是大佛顶首楞严三昧,一切事究竟坚固,故最为真实不虚,此其一。再者,观世音菩萨只说“由我修习得真圆通”,这并不表示其他菩萨都没有得真圆通者。亦即,以密义言之,若有其他菩萨得依如来藏心起圆通三昧者,亦是得真圆通。故此句并不遮其他菩萨亦有得此圆通三昧者。譬如《地藏十轮经》中,释迦牟尼佛就赞叹地藏菩萨说:“此善男子每日晨朝,入首楞伽摩三昧,加持十方众生。”首楞伽摩三昧即首楞严三昧之异译。因此,须知,首楞严大定,是“如来密因”,也是“诸菩萨万行”的根本,诸佛如来及修行一乘之大菩萨,无有不入此定的。

最后,关于观世音菩萨的灵感,真是多的不胜枚举,读者有兴趣的,可自去看《观世音菩萨灵感录》,或其他与“三十二应”相关的书参看,本书兹不再引述,但只提出两则:一则是同学的经验,另一则是我个人的经验:

先说我同学的经验。我高中时有一个同学姓陈,他喜欢游泳,常到新店溪中游。有一次,他初三时,在碧潭游泳,突然间脚抽筋,附近又没有人,水流又急,又很多漩涡,光靠手划动没办法浮出水面,身体一直往下沉。他努力挣扎,但是毫无办法,身体不断下坠。一阵忙乱、紧张、恐惧之后,他一想:完了,这下要死了。他跟我说:这时,因为快要死了,所以他在心中就把这一生十几年的生活,好像在一刹那间,全部复习了一次!(其实这是几乎所有临死的人共有的现象。)他说:这时往昔、儿时,乃至少年时的往事,忽然像快速的幻灯片,一幕幕重现。正在这时,忽然,有一幕是:他祖母常告诉他:若有急难、有危险时,求观世音菩萨,他就会来帮助你、救你!回忆至此,他就在心中大叫一声:“观世音菩萨救我!”接着就不省人事了。当他再醒来时,发觉自己躺在碧潭下游的河滩上。从此,那位陈同学就对佛法生起很大的信心,且决定要好好的学佛法。

另一则是我自己的经验。一九八四年冬季,我从美国达拉斯搭西北航空公司的班机,经由洛杉机回台湾。飞机出了洛杉机,在太平洋上飞了一个多小时后,机身突然急遽忽上忽下,且整个机身严重震动、摇摆,非常可怕,原来我们碰上了太平洋上突起的飓风!此时机上乘客十分恐慌,小孩子都被吓哭了。在这种时候,你要怎么办呢?如果是不学佛的人,便只好听天由命了。还好,那时我已学佛,且已闭关一年多。我便立刻念大悲咒,且意作观想,观想观世音菩萨现作大身,双手各抓着飞机的首尾——真不可思议呀!我作如是观想,才念了一句:“南无喝罗怛那哆罗夜耶”,飞机就马上开始平稳了!后来,机长告诉我们须飞到阿拉斯加的安克利治去“加油”,那是安抚乘客的,其实是返航及转道;后来我们在安克利治“避风头”,虽过了一夜,但还是无法依照原航线而行,因为飓风还在我们要走的航线上。于是绕到北极圈,经过白令海峡,到了汉城、再转东京,又作少停,等风静后,才飞回台北;可见此飓风之大。此事在拙(成观法师)著《北美开示录》中的《大乘信位菩萨的修行》中有详细的叙述,欲知其详者,可参阅。以上为讲观世音菩萨的灵感。

【“是名十四施无畏力,福备众生”】。

【注释】

“福备众生”:福荫周备于一切众生,亦即所谓“普门示现”也。又,普门者,普遍无量之门也。

【诠论】

这一节为总结观世音菩萨十四无畏,观世音菩萨之所以被称为“施无畏者”,也就是以此十四无畏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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